1. 8月1日越南和欧盟自贸协定生效
几个月前,越南批准了《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以下简称“自贸协定”)和《越南—欧盟投资保护协定》。这项历时8年的自贸协定将从2020年8月1日起生效。在东盟国家中,越南是自新加坡后第二个与欧盟签订自贸协定的国家。越南政府门户网站更是称越南是亚太地区第一个与欧盟签署自贸协定的发展中国家。据悉,《越南-欧盟自由贸易协定》包括17章、2个议定书和部分备忘录,涉及关税减让、海关和贸易便利化、技术标准、动植物检验措施、开放投资、服务贸易和电子商务、知识产权、政府采购、竞争政策、国有企业、可持续发展以及争端解决等。
2. 《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8月1日起施行
中国银保监会近日印发《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自2020年8月1日起施行。《办法》着眼于规范行政处罚程序,提升行政处罚效能,提高执法公信力,对银行业保险业行政处罚程序作了全面规范。《办法》规定,作出处罚决定前,应当事先告知当事人拟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其有陈述申辩权利,符合听证条件的,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听证,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明确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3. 《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将施行
日前,央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和外汇局联合发布《标准化债权类资产认定规则》,并于2020年8月3日起施行。《认定规则》将标债资产定义为“依法发行的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固定收益证券”,并列举了部分标债资产。市场机构关注的部分债权类资产,如在银行间、交易所债券市场交易的政金债、铁道债、中央汇金债、熊猫债等品种,属于标债资产。《认定规则》还将一些市场机构普遍关心、性质模糊的金融产品归为非标资产,例如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的券商收益凭证、上海保险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投资计划与资产支持计划等,并明确了市场对非标资产范围的预期。
4. 新版《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将实施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此次发布的新版《标准》将室内空气中污染物增加了甲苯和二甲苯。细化了装饰装修材料分类,并对部分材料的污染物含量(释放量)限量及测定方法进行了调整。对自然通风的Ⅰ类民用建筑的最低通风换气次数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幼儿园、学校教室、学生宿舍等装饰装修提出了更加严格的污染控制要求。新版《标准》将从2020年8月1日起实施。
5. 《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8月1日起施行
8月1日,《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浙江省继《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之后出台的又一部金融领域地方性法规。7月27日下午,省人大法制委员会、省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杭州联合召开《浙江省地方金融条例》宣传贯彻会议。《条例》将浙江省多年来地方金融管理的实践成果上升到立法层面,从地方金融组织监督管理、金融风险防范与处置、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等方面建章立制,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6. 8月1日起,乌克兰对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制度
当地时间7月28日,乌克兰签署新文件,宣布对中国公民实行免签制度,即日生效。具体来说,自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31日期间,中国公民以旅游目的入境或过境乌克兰,且停留时间不超过30日可以享受免签待遇。
7. 《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8月1日起施行
近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办法》将于2020年8月1日起施行。据悉,《办法》共7章71条,除总则和附则外,还明确了市场主体保护、市场环境、政务服务、监管执法、法制保障五个方面内容。
8. 《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8月1日起施行
《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于2019年12月23日汉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2020年6月11日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汉中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包括总则、监督管理 、防治措施 、重污染天气应对 、法律责任 、附则 共六章63条,适用于汉中市行政区域内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监督管理活动。
9. 《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8月1日起施行
《海南省多元化解纠纷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8月1日起施行。《条例》明确规定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国际商事纠纷案件集中审判机制。为更好地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条例》通过制度创新,允许境外商事调解机构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参与商事调解。《条例》共5章49条,从四个方面对化解纠纷的机制、渠道和服务平台予以规范。《条例》通过化解主体多元化、化解主体联动化、化解途径多样化等多种化解纠纷途径,构建了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化解纠纷机制。
10. 福建首部渡运管理地方规章8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福建省渡运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8月1日起正式施行,这是规范福建省渡运管理的首部政府规章,弥补了福建渡运管理地方法规的空白。